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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学院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章浩  编辑:孙磊   发布时间:2022-03-17  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3. 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稳定有序、结果公开;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5. 坚持全面、均衡、发展的原则。各招生专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分批复试,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学校将根据学科(领域)发展情况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二次分配。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监  督:谢晓萍

组  长:夏东升

副组长:李进平、潘飞

秘书长:章浩

2、环境科学与工程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学术硕士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要求及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达到学校复试方案中的成绩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考生以报考我院的复试名单为准,符合以上分数的非一志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辅助平台为腾讯会议。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专业课面试。采取远程网上形式。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科基础。

2、综合面试考核。

(1)外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专业潜力;分析、解决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思想品德等。满分100分。

3.加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考生,须加试《污染生态学》和《环境生物学》,两门课为一张试卷,每门课满分100分,时间为45分钟。

五、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综合面试具体分组与时间段另行通知。

远程网上复试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等调剂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

六、复试程序

1、公布复试方案

我院官网上公布复试方案与细则等相关通知。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选拔,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考生准备

(1)请在正式复试开始之前,至少提前2天添加我院招生办章老师QQ:209966,经审核通过后加入复试群。未及时联系我院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安排复试,一切后果自负。

(2)能清晰采集音频、视频的2台设备(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安装好必要软件(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企业微信),并实名认证或注册。

提示:建议电脑与手机卸载不必要的软件或者应用,或提前关闭与考试无关的任何其他系统、网页和应用软件,以避免弹窗广告、信息等,被系统误判为作弊。

(3)稳定且良好的网络环境,若使用手机流量,请确保流量足够。

(4)独立复试房间,桌面及环境明亮、简洁、无遮挡、无死角。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与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和可视电子屏幕。房间内不得有其它人,也不允许出现其它声音。

如遇确有困难的考生,请提前至少2天以上向学院及学校申请协助处理。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之前2天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到,同时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复试群内通知

(2)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a)身份证(正反面)。

b)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c)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d)《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照片或扫描件;

e)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f本人亲笔签名的《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a)—e)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f)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文件1+文件2”总大小不超过2M。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不按照命名规则与要求提供资料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后果自负。正式复试前1天,学院将在网站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4、交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研招网复试平台代收。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所缴复试费不退还。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

远程网上复试(面试)具体操作见附件及本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入场前进行资格审查,无法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将不予参加复试。考试过程中考官/监考老师有权判定连续掉线、无故离开考试空间、接打电话等行为为考试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现背景不用或使用虚拟背景将视为考试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复试资格但自愿放弃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前2天通知环境学院招生办,以便我们做相应调整,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生于开学后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人事档案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8、复查审核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开学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比重相加组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40%+外语面试考核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者;

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6.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学科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制度。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该学科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环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复试成绩上报学校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纺织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7498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研究生处网站:http://gs.wtu.edu.cn/

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s://hjxy.wtu.edu.cn/

环境工程学院研招办:章老师 13720317967, QQ:209966





武汉纺织大学

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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