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心]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5-03-10 点击数: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国家级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工程中心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建设及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及纺织印染行业需求,研究纺织印染生产中的共性问题,从典型纺织原料的循环经济模式、环境相容的纺织印染助剂、无废或少废纺织印染新工艺与设备等方面的研究与推广入手,系统研究开发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新技术,并在本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完善成果转化运作机制,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措施,建立以工程化研究、工业化示范、产业化推广及应用于一体的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中心,并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技术研发中心。

二、 管理体制

1、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相对独立的基础科学理论研究,工程化应用研究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科研实体。

2、 工程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依托单位及其他合作方派出代表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中心”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

“中心”管理委员会职责为:审定“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计划;审议“中心”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监督和审批“中心”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表;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间的关系;任免“中心”主任。

3、 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工程中心主任由管理委员会推荐并报国家教育部聘任,任期一般为五年,可连续聘任。

“中心”主任的职责为:制订并监督实施“中心”的发展规划、总体任务、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制订并监督执行“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流动研究人员的聘任;协调“中心”与各紧密结合单位的关系,对管理委员会负责。

中心设立副主任若干名,由主任提名,学校聘任,任期一般为五年,可连续聘任。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工作,并协助主任处理“中心”的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4、 工程中心建立独立的技术委员会,是工程中心最高学术机构。技术委员会成员由中心主任推荐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为:论证“中心”发展规划和工作方向;对“中心”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咨询,研究讨论国内外本学科科学研究和染整工艺技术发展的动态,以跟踪国际前沿的研究水平和国际市场的发展方向。

5、 工程中心下设机构根据中心建设情况上报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审批设立。

6、 工程中心实行人员聘任制。研究开发队伍由固定人员和客座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由工程中心主任在校内外聘任。客座流动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聘任,经工程中心主任核准后作为流动编制,其相关费用在项目经费中支付。

7、 工程中心经费由学校财务处代管,实行相对独立的财务核算,下拨建设及运作经费由工程中心根据用款计划自主使用。中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学校科技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管理,其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工程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三、运行机制

1、 在建的工程中心实行“边建设、边研究、边开发”的原则,工程中心的通用分析测试仪器(设备)必须统一管理并全面开放,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2、 工程中心要建立一支精通仪器(设备)性能,认真负责的专职实验技术队伍。

3、 通过竞争、流动,使工程中心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结构优化的研究队伍。各研究方向要有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勇于开拓和管理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同时还要注重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力量。

4、 工程中心设立开放课题基金,面向校内和校外,基金下达后实行项目合同制。

5、 工程中心建设经费除主要依靠国家和主管部门支持外,还要加强竞争意识,多渠道多方面筹资。不断充实、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保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

6、 工程中心享受学校有关科研政策。以工程中心名义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科研经费由工程中心管理;与企业合作的横向科研项目应明确学校的知识产权归属,经费由工程中心管理。

四、管理规章制度

1、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2、 实验室管理制度

3、 开放基金使用与管理细则

4、 客座研究人员与开放课题管理制度

5、 工程中心综合办公室职责

五、检查与评估机制

1、 工程中心每年3月15日前应按规定分别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工程中心工作进行年终总结评估,评估结论将作为教育部对工程中心的奖惩依据。

2、 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工程中心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并确保通过教育部对工程中心的建设评估

六、附则

1、 本管理办法如与上级部门的管理制度规定相悖时,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工程中心,经讨论通过,即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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