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联合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作者:潘飞 时间:2018-04-11 点击数:

武汉纺织大学技术研究院以“湖北省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智能纺织材料创新与应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为构架,组建而成的科技研究基地,专门从事纺织科学与技术及相关学科的基础性及工程化应用研究,促进基础研究成果向先进技术和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为促进以上科研平台的建设及引领作用,增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所在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推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现将2018年度的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北省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智能纺织材料创新与应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开放研究课题予以公布。

一、 申请对象:

   开放课题基金主要资助对象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任职的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申请课题需符合资助领域的研究方向,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表,经评议组审查择优批准。鼓励不同学科(纺织、机械、环境、化学化工、材料和生物等学科领域)的科研人员申请,并优先支持在学术思想上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或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优先支持技术研究院流动科研人员。已资助未结题者原则上不予继续资助。

   二、资助领域:

根据以上科研平台的定位、学科发展和酝酿重大课题的需要,现阶段优先资助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

1、湖北省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新型纤维结构设计与成型理论

 (2)纤维集合体成型理论与方法

 (3)功能性纤维制品的理论与关键技术

 (4)纤维制品色彩构建原理与关键技术

2、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1)特种动物纤维分梳制条关键技术和设备

 (2)纺织空调系统研究和开发

 (3)新型绿色功能性纤维的开发及应用

 (4)光催化性纤维材料的开发及应用

3、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1)苎麻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2)印染和复杂废水污染控制及资源化利用
 (3)绿色纺织印染助剂及新型功能染料开发及应用
 (4)纺织印染无废工艺与废弃物资源化

  4、湖北省智能纺织材料创新与应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1)纤维材料功能化改性理论及关键技术

 (2)功能性纺织材料与交叉学科领域的融合

 (3)纺织材料结构性能表征技术及理论模拟

 (4)可穿戴智能纺织品设计与先进制造技术

   三、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报受理时间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

   2、课题申请

根据资助的主要研究领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技术研究院2018年度联合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武汉纺织大学技术研究院。

   3、课题审批

申请书将经专家评审,由资助单位邀请学术委员会审批并确定。本次拟资助开放课题20项左右,每项开放课题资助经费为1-2万元,资助期限一般为1年。

   4、申请书可从网上直接下载http://tri.wtu.edu.cn/,也可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索取。

联系人:张平;电话:027-59367334;电子邮件:9089488@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技术研究院(430200)

   四、开放课题经费使用办法

参照武汉纺织大学项目科研经费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根据武汉纺织大学财务管理规定,该经费仅限于武汉纺织大学校内进行财务结算,建立经费账号,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掌握经费的使用权。经费将按年度拨付,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课题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实验室。

课题经费主要开支范围如下:

   1、与资助课题直接相关的科研支出,如仪器测试费,试剂、材料、加工费等。

   2、外地课题参与人员在本校工作期间的往来差旅费、住宿费等。

   3、学术活动费(署资助科研平台实验室或中心名称的论文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及重要学术期刊的论文发表费等)。

   五、项目管理

   1、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研究人员应向资助实验室或中心提供本年度研究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取得成果、发表论文、人才培养等)。学术委员会对报告给出评审意见,评审合格者继续资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报告,缓拨项目经费或取消资助资格。

   2、课题结束2个月内,客座人员应认真填写<<课题课题报告书>>。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总结、成果目录、论文发表等,报告经实验室或中心学术委员会验收。对完成得好的开放课题,在下一轮开放课题申报时,将优先考虑。

3 、每一个项目至少发表二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资助实验室或中心一般应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获奖成果、鉴定成果、专利等)为资助实验室或中心与研究者所在单位所共有,发表论文及成果应根据资助来源署名“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北省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智能纺织材料创新与应用国际合作基地”。英文名称分别为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Advanced Textile Processing and Clean Production、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Hubei New Textile Materials and Advanced Processing Technology、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Clean Production of Textile Printing and Dye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China、Hubei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 base on innov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intelligent textile materials。


   4、不得使用该经费支付与所申请课题无关的费用。课题结题后,结余经费和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材料须留在资助单位,不得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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