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3-24 点击数: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会计(125300)除单科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外,总分还需达到181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45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成绩在10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3)。调剂考生以网上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为准参加复试,并在复试名单中予以公布。

Copyright©版权所有: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E-mail:erc@wtu.edu.cn 电 话:(027)59367334 地址:湖北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一号 邮编:4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