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2017年项目指南待基金委发布后,学校会第一时间在科技处网站上通知。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为避开集中提交高峰期,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在线提交申请书,2017年3月15日系统截止。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按照附件的Excel模板填写基本信息,然后提交给学院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校科技处,统一添加新账号。
曾经有过信息系统账号,但是账号的依托单位不是武汉纺织大学的,可以登录系统修改依托单位后使用,不需要重新申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学校关于自科基金申请的相关安排。
第一阶段(2016.12.19-2017.2.19)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预申报存档。
学院组织校内、校外专家评审,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申请书,形成定稿。(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的计划要在寒假前报科技处备案,科技处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二阶段(2017.2.20-2017.3.3)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定稿,科技处进行两轮形式审查,根据提交先后进行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第三阶段(2017.3.4-2017.3.10)
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提交,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
科技处在线完成第三轮形式审查,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提交至基金委。
第四阶段(2017.3.10-2017.3.15)
学校完成整理汇总、盖章、发申报公函,进京报送纸质材料。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自然基金的申报工作。
科学技术处
2016.12.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