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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培养】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作者:裴轩瑗  编辑:潘飞   发布时间:2023-03-24  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

4.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具备复试资格,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生计划

拟招生计划为30人(其中学院26人,教育部工程中心4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学校的相关通知为准。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包含以下内容:专业知识考核(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专业知识考核

学院根据《2023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通过面试形式进行。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

以听说方式进行。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

采用口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校时提供原件。

5.心理测试

六、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院通知要求(3月2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314185970@qq.com)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注:以上项目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提前另行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调剂公告。

3.人员安排

学院考研咨询群会发布相关复试通知。调剂复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安排。研究生秘书负责每次考试考官通知工作,每场考试评委至少5人。

4.复试缴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

5.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6.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七、成绩计算和拟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按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八、信息公布与复议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调剂公告等招生考试有关信息。

本单位信息发布网址: https://hjxy.wtu.edu.cn/xyxw/tzgg.htm

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或发现其它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可向学院复试工作督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27-59367338;

九、其他事项

1.线下复试考生,凭学院复试通知、复试名单截图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校大门保安验证后入校。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7-59367338

咨询QQ群:892397673(武纺大环境学院考研交流群)

 

 

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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