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暂行)》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环境工程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遵循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无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情况。
2.有本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66年之前出生者一般应有硕士学位。
3.至少能讲授1门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4.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原则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有关的D类或以上类别学术论文(论文类别以学校最新学术论文分类办法为准),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前2位),或承担有项目经费的科研项目,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或取得专利授权(前2位)。
5.能指导研究生检索、阅读专业外文书籍等文献资料。
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7日